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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公司拟修订《公司章程》的部分条款,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:
第十一条 经营范 围:智能化转轴的技术开 发,各类转轴的设计、生 产、销售;转轴及相关产 品的展览展示活动组织策 划;转轴技术咨询;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(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)
第十一条 营业范围:智能化转轴的技术开发;各类转轴 的设计、生产、销售;转轴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展览展示活动组织策 划;转轴技术咨询;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(前述经营项目 中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、限制经营、禁止经营的除 外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)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;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; 轴承、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;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;通信设备制 造;其他电子器件制造;汽车零配件批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;轴承、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;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; 通讯设备销售;金属制品销售;模具销售; 技术服务、技术开 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除上述修订外,原《公司章程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,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。
本次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,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,不会导致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生明显的变化,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。